關于更新《港股通風險揭示書》相關事項的通知
2020-12-28
尊敬的投資者:
上海、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25日分別發布《關于修訂<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>的通知》(上證發〔2020〕98號),《關于修改<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>的通知》(深證會〔2020〕776號),修訂了《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》。為維護市場秩序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我司修訂了《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》(詳見附件),新增關于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未有收入、持續虧損等情形,以及港股通開市前時段優化后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的風險提示。同時,根據前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修訂情況對交易異常情況處置條款進行了調整。
二、通知發布前,如您在我司已經簽署過舊版《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》,可無需重新簽署,但您應仔細閱讀新版風險揭示書全文,理解新增和調整的風險提示,如有疑問,請聯系您開戶所在營業部或撥打4009101166進行咨詢。
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附件: